1、协议离婚抚养费给付标准是多少钱一个月
在实行协议离婚过程中,对于抚养成本的支付标准并未设定一个固定的金额,而是需要全方位地评估和权衡子女实质所需、爸爸妈妈双方所能承受的经济重压与当地社会经济进步水平等多方面原因。一般而言,若当事人有稳定的薪资收入来源,那样孩子的抚养成本即可根据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作为基本比率进行确定。如果是需同时承担两位或以上子女的抚养责任,则抚养成本的比率可适度上调,但通常情况下不应超越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而针对那些没固定收入的家庭,抚养成本的具体数额便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对照前述比率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参考子女的实质需要、爸爸妈妈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质生活质量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率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率可以适合提升,但一般不能超越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率确定。
有特殊状况的,可以适合提升或者减少上述比率。
2、协议离婚抚养费还能更改吗
协议离婚之后,除非双方事先已达成一同协议,不然婴幼儿教育成本在某些特定状况下是拥有可修订性的。举例来讲,假如孩子的平时生活、教育与医疗保健等方面的开销大幅度提高,或者负责支付婴幼儿教育成本的一方的经济情况发生了重大改变,使得原先约定的婴幼儿教育成本看上去过于低廉且明显地与现实状况不符时,便有权请求司法机关对婴幼儿教育成本进行适度调整或重新谈判。再比如,若孩子因为疾病困扰而需要同意长期治疗,进而产生了巨额的医疗成本,使得原有些婴幼儿教育成本没办法满足其实质需要,那样此时也有权利提出增加婴幼儿教育成本的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讲解(一)》第五十八条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子女需要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保持当地实质生活质量;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质需要已超越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3、协议离婚抚养费不给如何强制实行有效
在协商签署的离婚协议中,若其中一方未能如约支付扶养费给子女,那样另一方可向当地法庭提交申请并需要实行强制实行程序。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可能采取多项方法以达成其目的,比如,依法调查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房产、机动车等各类资产信息,一旦发现存在可供实行的财产,便会立即采取相应的冻结、划拨或者拍卖手段。除此之外,法院也有权对未履行义务的被申请人推行一系列限制性手段,包含限制其高额消费行为与将它纳入失信被实行人名单之中,以此来敦促其尽快履行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实行人未按实行公告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看被实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状况。人民法院有权依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实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看、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能超出被实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帮助实行公告书,有关单位需要办理。
协议离婚中,抚养费无固定金额,需综合考虑子女需要、爸爸妈妈经济能力及当地经济水平。一般,有稳定收入者按月总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抚养多名子女可适合上调,但低于50%。无固定收入者,依据年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率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