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故意杀人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除去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犯罪嫌疑人总是无力给予被害人家属赔偿。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会不会被加重处罚呢?在被判刑后,是不是仍需要赔偿呢?
故意杀人罪无钱赔不会加重处罚
现行《刑法》规定,因为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依据状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通常情况下,在检察院起诉犯罪嫌疑人时,被害人家属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需要犯罪嫌疑人赔偿有关的损失。只不过,在实践中最容易见到的状况是,犯罪嫌疑人无力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犯罪嫌疑人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法院也不会加重期刑罚,只能依据案件状况和法律规定,该判如何判就如何判。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容易见到犯罪的量刑指导建议》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损失,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可以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与认罪、悔罪程度等状况考虑,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说白了,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的,有非常大机会获得从宽处罚。
那样在判刑后,是不是仍需要赔偿呢?
答案是一定的,只须犯罪嫌疑人没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的,无论是否被判刑,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后,其无财产或财产不足以赔偿的,可以申请法院暂停实行,被害人家属什么的生肖时候发现其有财产供实行的,就什么时间申请法院强制实行,从而获得受偿。
因此,犯罪嫌疑人想要获得从宽处罚的,就要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如果确实无力赔偿的,法院也不会加重处罚的。假如涉嫌故意杀人的,最好尽快找个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帮助处置,这个时候也只有律师可以帮到他了。